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: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 2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(含)以上,且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,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本); 3、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; 4、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,有足够的专业人员、技术及装备能力,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,有足够的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; 5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采用资格后审方式。
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:(1)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(2)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(3)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(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) (4)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(5)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、委托代理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提供原件以备查验,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