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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快讯 南充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政策措施——
来源:南充播报 | 作者:南充播报 | 发布时间: 2024-10-16 | 77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七、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

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,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市级重点工业项目,市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(含软件)投资不超过5%的比例给予激励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800万元

八、促进工业企业产能加速释放

对2024年产值达到20亿元、全年实现正增长,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同比实现正增长10%—20%、20%以上的工业企业,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、200万元激励。对2024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且全年实现正增长,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同比实现正增长10%—20%、20%以上的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、20万元激励

九、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

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,2024年生产规模在20亿元至100亿元,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%—15%的建筑业企业给予40万元激励;2024年生产规模在10亿元至20亿元,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%—20%、20%以上的建筑业企业,分别给予20万元、40万元激励;2024年生产规模在5亿元至10亿元,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%—20%、20%以上的建筑业企业,分别给予10万元、20万元激励

十、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

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,对于2024年经营规模10亿元以上、比上年同期增长15%以上的批发企业,给予每户60万元激励;2024年经营规模5亿元至10亿元、比上年同期增长20%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,给予每户40万元激励经营规模3亿元至5亿元、比上年同期增长20%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,给予每户20万元激励;2024年经营规模5000万元至1亿元、比上年同期增长20%以上的餐饮企业,给予每户20万元激励;通过互联网实现年经营规模达到3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、3亿元以上且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30%、25%、20%、15%的电商企业,分别给予每户10万元、15万元、20万元、25万元激励

十一、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

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肉牛(含牦牛)能繁母牛的农户和养殖场,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,再按照100元/头的标准给予激励

十二、实施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

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,鼓励商圈、商业综合体、连锁企业、商业街区、商品交易市场等转型升级,对采取自营、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到规模的运营企业,按照销售额(营业收入)分档给予激励。其中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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